“千手金刚”眼中也射出奇光,中年人也露出敬佩的神情。
冯不肥不断地攻近,而凌海的气势也在瞬间凝至顶峰,于是他出剑了。
剑是含月珍珠软剑,如腰带一般在腰际围了两年多,这是马君剑留给他的惟一物品,这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宝剑。
冯不肥发觉了这剑的可怕,剑本身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拿剑的剑手。这是非常可怕的一剑,冯不肥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这样高深莫测的剑手。
这一剑犹如从地狱中突然蹿出来的一般,又如旭日从绝对的黑暗中突然、骤然、遽然、倏地、蓦然、霍然蹦出来一般,一时外面的阳光射进来的光线全部被这柄剑所吸收,使之凝成了一团光球。“千手金刚”、孙平儿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剑法,只使得两眼不得不合上,朱有财及其手下的眼睛也受不了这种刺激都合上了。
没有合上眼睛的只有两个人,一个是凌海,另一个当然是冯不肥,他的眼睛不能闭,因为一闭那就等于一生一世都得闭上,永远也睁不开,所以他依然睁着发痛的双眼,但他已看到了凌海的影子。他只能把指力打在剑光最盛的地方,因为他知道,这剑法是没有破绽的,只有给他制造破绽,盛极则生变,这是高手对敌的主要手段,每一个招式在没有破绽之时只能攻其最强,最强的地方一停滞整个招式将发生连锁反应,也便使两招之间产生一线空隙,这一线便是高手所要把握的。
所以冯不肥毫不犹豫地攻向最强的一点,“轰”凌海飞退五步,脸色有些发白,冯不肥飞退四步半,衣袖被割去一块,头发掉下数缕,已惊出一身冷汗。
孙平儿放弃一贯的矜持,上前赶忙扶着凌海急切地问道:“你没事吧?”
凌海故意虚弱地道:“有一点事。”
“在哪里,要不要紧?”孙平儿焦虑地道。
“不要紧,只是心里感到特别甜和舒服而已,那是因为和你在一起,我好高兴。”凌海微笑着道。
“你真坏,人家都急死了,你还和人家开玩笑。”孙平儿这才听明白,羞红着俏脸低声道。
“千手金刚”和猎鹰、黄不远听了不禁都露出了愕然的笑脸。
那边的朱有财也急忙问道:“少主,没事吧?”
冯不肥沉声道:“我没事,干掉他们。”
“杀!”朱有财一声大喝。
凌海急忙对孙平儿说:“你跟在我身后!”说完打出一把暗器。
这些暗器好美,似乎凌海打出去的不是暗器,而是一个“春天”,一个空中飘浮的“春天”。
有几朵似野花,似急似缓地向前推动,目标显然是那些扑过来的店伙计,几只蜜蜂、几只蝴蝶、几只蜻蜓,都在向那几朵野花追逐,忽急忽缓,忽左忽右,忽上忽下,甚至有的是以弧度旋转飞行。但谁都知道这都不是真的生命!
它们像是想采花的蜜蜂、蝴蝶、蜻蜓,它们更像是想吃人的蜜蜂、蝴蝶、蜻蜓,甚至连花都会吸尽人的血。
这是一个人制造的春天,这是一个要人流血的春天,这是一个并无百花但的确是“春天”的凶物。这是凌海独创的暗器手法,两年前他便已有了暗器的基本构思,直到发生惨变后,经过那百日静思,他不仅平复了悲愤,而且还创出了这空前绝后的暗器——“春毁万物”。
这个“春天”有异样的魔力,那蜜蜂的嗡嗡声,那花儿的轻香,那蜻蜓的振动声,那蝴蝶在滑翔之时洒落的一些花粉,使那些攻上来的伙计都变得痴呆了。因为那个“春天”本就是至毒的对敌手段——这是凌海一贯的作风,他的花中有千日醉,可使人醉上三年而不死,但三年后醒来便再也活不了。内脏虚弱,肌理全变,所以有“千日醉醒一世空”之说。那蜜蜂的双翼是特制的,有一种勾魂摄魄之作用;那花粉是毒的,百步断肠散!那蜻蜓也和蜜蜂一样。而这些“暗器”本身都是有攻击力的,可锥入人体内。由于这花虫全是用毒浸炼而成的,所以不重在认穴准,而重在划破肌肤,这是凌家暗器的精义。
这道“暗器”,连孙平儿都着迷了,她根本没想过这个世界中居然有这么美丽的暗器组合。她常听说唐门暗器第一,而今她真怀疑那些话是不正确的,黄不远也震惊了,“千手金刚”却有些惊讶,惟有猎鹰没有反应,因为他也打出了一把银针,一把疾若电光的银针。和凌海的暗器刚刚相反,他的暗器一点都不美丽动人,他的暗器一动就是杀,要么就是不杀,只有这两种答案,而凌海的暗器却只有一种结果:死亡、必杀!
朱有财脸色大变,冯不肥脸色也大变,他们没想到这两个年青人的修为到了这种程度。朱有财脸色大变,他便是想迅速逃了,不再和伙计一起扑杀对方,而是冲天而起,撞破楼板飞到第二层。只有这一条路,因为入地是不可能的,他便必须上天。冯不肥脸色大变,他便出手,因为这两个人太危险,若是不死,那对他冯家的威胁是太大了,或许比当年马君剑对唐门的威胁还要大,所以他出手了。
这一次出手,再也不存顾虑,再也不存愤怒,那一阴一阳两指居然达到了不愠不火的地步,那威力,那气势比前两次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强盛,那阳的一指火焰已达到一尺多长,而阴的一指居然结起了半尺长的冰柱,更厉害的是居然不再带半丝声响。
凌海也觉察到了那凌厉的杀气分一阴一阳,来到近前,自己的身体也随之而发生阴阳之异差,左半身如置入烘炉之中,而右半身却如同置于冰窟一般。凌海再也没有了半丝玩世不恭的笑意了,脸色被冰焰映得一红一白,他只好出剑。
最凌厉的一剑,是马君剑创出的“光幕无边”,庞大无匹的气势从四面奔涌而至,从地面传到手上,从手上传到剑上,那道旭日的光芒骤然亮起,并拉开一道厚厚的光屏,那光屏中间似有具备飓风力量的能量在流动,使得光屏流光溢彩。
光屏平推而出,转眼之间,冰焰便和光屏同时相撞,“哧、滋”之声便传了出来,“轰!”光屏竟被一分为二,烈焰、寒冰已全在粗长的手指上流转,凌海神色大变,因为那两只粗长的手指竟穿过剑幕插向他的胸口。
这时凌海的左手也动了,是一把短剑,乌黑的短剑,斜斜一切,这一切比刚才电光还要迅疾,不过这是一条乌龙。
“啊!啊!”两声惨叫同时传出,凌海倒飞而出,冯不肥捂臂而立,他的右手再也不属于他了,伤口之处还在流淌着比墨还黑的血。
两败俱伤!凌海面如金纸,已倒地不起,孙平儿一声尖叫,摇着凌海的身体大喊:“绝杀,你不能死!你不能死!”
猎鹰狂啸,“呀”一剑平刺而出,目标是冯不肥的咽喉,含怒的一击,所有的力量,所有的情绪都融入了这柄剑,有若空中斜掠的鹰,猎鹰是在最愤怒的时刻,这柄剑也是如此,所以这柄剑是怒剑!
怒剑无匹,怒剑无形,怒剑无痕,是龙!是怒龙!一条怒得要食人的龙!
冯不肥的神志也开始模糊,他的功力比凌海深,所以他能将剑屏击成两半,因此他的阴阳指能插到凌海的胸口,而他的眼睛被强烈的剑光所遮挡,他看不到凌海致命的一剑——那柄乌黑的短剑,那柄用天下至毒所炼出来的剑,那是艾家和凌家混合起来的产物,一招大意就得死,这是高手比斗游戏的原则,就算猎鹰没补那一剑他也得死,而且死得更惨,可是猎鹰那一剑使他了断得更痛快。
朱有财走了,他走的样子很狼狈,不如说逃要合适得多,他只是仓促地在赌场中拿了一袋银子,和几卷银票便飞也似地跑了,他知道冯不肥是死定了,因为他看到那浓黑的青石砖腐了个洞,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。
店中还有两个伙计,他们傻了,吓傻了,猎鹰那凶狠的杀人方法,冯不肥烂成泥巴一样的形体,躺了一地的兄弟,再加上那亮丽剑光的刺激,还有那千日醉的余香,所以他们傻了。可悲、可悲,逃过暗器之追杀,却受不住惊吓。
傻人对“千手金刚”孙重来说依然有用,他的搜灵大法只需要人脑里有过这样的记忆便行,还有那被绑来一直点了穴道后放在一边的伙计,所以从他们的脑中很轻易地找到了需要的线索。十八名少女在地窖里,还有一百多坛百花酿。三楼那些可怜的妓女们终于可以领到钱回各自的家乡了,这是百花楼的钱,这是冯家不义之钱,这些事是由“千手金刚”和黄不远办的,因为凌海重伤须要人照顾,猎鹰和孙平儿先送凌海回杀手盟了。女孩子心要细一些,这是孙重说的,所以他叫孙平儿陪猎鹰照顾凌海。在他心底对凌海有一种难以解说的好感,他从凌海的眼里看出了善良、纯洁、忧郁、大方、热情,他从凌海的剑法中看到了凌海未来的前程,他是精于世故之人,当然希望孙女会有一个好的着落,他也看出了孙女的心意,所以让她去了。
杀手盟的大堂,司马屠正在和一位雇主谈话,但他也在转眼时见到了面如金纸的凌海,他便连抱歉的话都没有说,就如电般掠至凌海的身边,这是一张从百花楼里抬来的床,猎鹰抬前,而孙平儿抬后。